──「他的确记住许多旧事而转世了,偏偏忘了对他而言很重要的一个人,你觉得是甚么原因?」
谢「唐太太」换档轻易,起步不久便掛成四档,距离发之已远。我瞄了一前方公路的上山岔,打算在其上享受一五档飘游的快再回来。现时速不过六十哩,太慢了,太慢了,追不上我俩错过的一切。我的薄夹克两袖在逆风中贴手臂,敞开的领夏风,原来夏天的风也会这么冷的。
逃离现世份,和它所背负的凌。
你也是这样对待我心里柔的地方,糙不留面。我只是报应在你的上,只不过打你一,纵然你上受伤,又哪里像心里的伤难以痊癒!
让我把这个你远远丢开,驰向已成为歷史的痕跡。我会追上相识还不太久的我们,那时的人生宗旨是倾诉废话和酒作乐;然后,我可能便会追上还没见到你的自己,「sherman创厨」初开张、游戏人间的自己;再接着,是童年孤独受又誓不低的自己;再接着,是尚未降生的混沌。
是扎实的一踢。我的右蹬去时,心中一阵快意,如果有可能,我也不要骑他妈的甚么车,只想就地把他痛揍一顿。我角馀光瞧见自己的鞋底踹在他的腰间,唐家祥伸手挡时,手背也被我踹中,我觉得鞋底碾中了甚么柔的东西,他皱眉叫了一声。不知何故,这一声痛呼有那么一秒撩起了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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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再看他,唐家祥的车载着我衝了去。
阿文你发甚么疯,不可以!」一边上来阻挡我。我跨上车的时候,顺抬将他踹开。
里程达二万多,你怎么骑的呀,别告诉我你硕士才毕业便富有得购置这復古车。我想像唐家祥过去怎样在海边的公路上单骑驰骋,没来由地惋惜,不曾早跟上他的影。既然总有终,如果我们童年便相识就好了,如果讲废话的日多几年就好了。我全速逃开,不愿让他看见我脸上一丝一毫的惆悵。
我垂涎这架车已久,临上车还沿着古典型车把的弯弧摸了一,速度中我前倾,前那颗倒滴状的油箱优雅得装模作样,可是我就是。好像它的主人,分不清是绅士呢还是机人,我却拋不。w650其实很吵,吵得很音频,很嚣张,它的心脏不是那隆隆低音,如此矜持的外观却沿路发放肆呼啸,我知这是它的主人矛盾心的写照。
──「你,是不是都记起来了,所以不要我了?或者,你从来没有忘记过?」
是我记起来了,或者我没有忘记过?我真的不知。这能由我作主吗?记忆它自己有格的,它不是脑里的资料,它是附的幽灵啊!
我约略知方向,我俩圣诞夜对话的青山步离此不远,于是我想过去看一看。
我会逆向追上时间!终有一日会再见到那个你,和那个我,那时我们都好好活着,不是恋人,却比恋人还更亲密相契,一双一对,暮暮朝朝。一想起那院落地上我俩肩併肩的影,我怔忡了一,时速降回到六十哩。时速回升,六十八。时速超越我的预期,八十二,八十五。太久不曾骑托车的我,说不张是骗人的,汗冒,又被狂风乾,反反覆覆。我的念很怪诞,可是我别无他法,我只能向前,不能调回去,我理不了自己作的决定。在曲曲折折的山丘公路上,我只能逃。
每一世,我们总有生活要过,有责任要尽,他抓着遥远的遗憾不放,难是将我当作他的责任?他永远这么有心,但我不想当他的责任,那有甚么滋味?我俩都欠对方很多,即便这样在一起,只不过是偿还契约!
七十。还是追不上。近八十。我不清楚「唐太太」的极速是多少,可是我要追的东西,世间恐怕没有一架机动车辆能办到。科技本没有多大用,飞机可以载着谭小,一天一夜便从太平洋彼岸追回唐家祥,却不能带我回到和他一无芥的最初。我要的,是最初的最初,是空手空臂、步履轻快的起,还不知会去的那一天!
「可能是生前同那个人过得太伤心了,心甘愿地忘个乾净。」那个圣诞夜,我回答他。「你看他转世的时候寧可忘记,就知他了决心。」
──「可是,那样便永远没机会修补遗憾了。」那夜他说完这句话,远天也已濛濛放光,繁华文明再度掩盖晦暗不明的残存记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