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他无仙缘,无慧,无论如何修炼,想封神飞升实在渺茫,成日间便经营商,济贫救困,实在算是个有善心的。
人乃万之灵,在神人鬼妖四界中就占了叁。凡是人修仙,只需一劫即可成,比鬼妖实在是要方便的多。非但如此,妖乃动植所化,死后无灵。而人灵气最重,死后成鬼,可修鬼仙,可谓是退两宜。
青华心想,这还有第叁个原因,只是越鸟不愿挂在嘴边——等到越鸟得,她也可提携这妖怪一二,助他个正果,也不亏他千年行善。越鸟慈悲,帝君早有会,此刻心里却又生敬佩,想她为如此小怪都细作打算,实在是别有一番柔在
帝君听了,啧啧称奇,又:“殿既说死无窍,难得造化,不敌天劫,又怎的说这个破缸活了一千五百岁?”
但是这四界中也有疏漏模糊,这次却刚巧被越鸟和青华遇上。
人因为灵气重,经常影响边其他生命。凡间素有犬无八年,无六载之说,就是因为知即使是家禽,跟在人边久了,得了智慧,也容易成。非但如此,就连死,接了凡人血,天日久,也能成。
越鸟面微笑,又一桩因果。
就因为这个,凡人日常用,也偶有成的。笔,扫帚,凉席,都曾修成过怪,因是受人血而成,又靠人气方得修炼,所以托福修成人仙。只他们无窍,修行困难,往往敌不过天劫,便落得灰飞烟灭,难以成。白泽神君先前所见的,就是一缸成了。
青华一听恍然大悟。这人仙修炼,需度雷劫。天雷是天生的神兵,无不摧,单单有一个罩门短板——那就是忌污秽之。听闻蝙蝠修炼,最怕雷电,所以往往从凡人民居偷女所用骑带,到了雷电加的时候,便在上,好叫雷劈不着它。若说此怪是厕中缸,那真是天雷都得避着他走,自然无惧天劫了。
无巧不成书,他踏遍八洲之地,熟知各风土人,产民风,几百年来,竟成了本事。非但营商有,还积累了不少家底。他本是污秽之,知自己灵虽萎,却易度天劫。算到天雷劫将至,就化回厕缸,足足九九八十一年。到那天雷来时,他丝毫无惧,毫发无伤,就此修成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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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慢慢说来。”
“小王看他,恐此以往,心灰意懒,失了修之心。有心让他与小王个守山的,一来他老实本分,二来借灵山之境,养他慧佛。”
原本此缸,几十年间只是厕中之,污秽不堪。偏此间民风不化,有弃女风俗。这一日,主人家将一个刚诞生的女婴溺毙于其中,无心柳,叫此占了人血婴灵,就此得了造化,修得人。但他实在无灵,始终难有行,修炼了几百年,毫无展。他也无大志,便化作男模样,经商为生,赚得财帛,接济乡民,也算是修得善缘。他每到一,居叁十年必走,以免被凡人识破他生不老。
原来,这成的,非但是一缸,还是一极污秽的厕中缸。
这“算是”二字,实在是妙极。
“对,就是一缸。”越鸟解释到,“帝君有所不知,世人早有记载,破草鞋可成,叫败屩妖,每逢天破败时,就会来阻路。非但如此,老锅也能成,可以修成人,占卜凶吉,称作鸣釜。”
“缸?!”青华闻之大惊,用手比划了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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